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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离婚婆家不让看孩子怎么办?20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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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一方不允许另一方探视孩子,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双方离婚时要记得对探望权进行协商,并写入离婚协议;但如果离婚时没有协商,现在又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来主张探望权,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执行。当然,对于探望权的执行,法院不是把孩子抢过来交给另一方探望,而是视情况对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上海婚姻律师是当下比较受关注的行业产品,我们网站内汇集很多最近最新的资讯,欢迎点击进入了解更多消息资讯!

  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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