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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考虑法定继承。那么遗产继承公证之继承房产流程是怎样的呢?免费法律咨询https://www.wenlilv.com/h-col-112.html北京中银李迈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办理信托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金融理财纠纷、刑事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等案件5000余件,对协议离婚、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等刑事案件,以及信托计划、银行信贷、保险业务、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公司债、融资租赁、结构化融资等资产管理及投行业务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及到所面谈咨询。联系电话:153-1115-04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是被继承人想要设立公证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之规定,以及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之规定,可以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前往公证处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书写遗嘱,并由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完成,出具公证书。被继承人去世后,各继承人可以按照公证遗嘱的内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手续。
如果是唯一的继承人,或与其他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在被继承人现已去世的情况下,希望通过公证的形式表示接受继承房产。那么,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前往公证处办理法定继承的公证,如有多个继承人需要多人一同前往。如果与其他继承人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无法办理公证手续,需要经过诉讼途径确认继承情况,后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即调解书、判决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手续。
遗产继承公证在法律上具有诸多复杂性,因此为了避免继承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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