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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以外的女方怀孕,男方该为对方以及孩子法律负责任吗?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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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8 10: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会飞速发展,人们对于精神和物质方面的追求越来越高,因此很多婚姻最终也走到尽头。但有很多时候想离婚又离不成,但是在婚姻以外找到自己喜欢的人,这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健身房退费起诉状https://www.fakukeji.com/上法自助,打官司不用愁。北京法库科技致力于为民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民事起诉状、答辩状和上诉状等法律文书模版。产品范围包括: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等方面的法律文书、法律咨询报告、法律知识文章等。


  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者有了孩子,男方是否应该负责?

  不同的表现形式,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

  第一、表现为在外嫖娼、在酒店或其他场所与他人有一夜情的行为,这种是属于情行比较轻微的行为,在婚姻关系中不构成过错,并不能主张对方赔偿。

  第二、没有婚姻关系的同居,属于非法同居,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种长期性的稳定性地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可以构成过错责任。

  孩子如果是婚外情怀孕的结果的话,如果女方承认,孩子的抚养权就归女方,男方既没有抚养的权利也没有抚养的义务,因为孩子不是婚姻中男方和女方的孩子。而婚外情中牵涉的另一男方有抚养的义务,且孩子是受法律保护的。

  以上针对于婚姻纠纷书写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情况特殊,欢迎留言咨询,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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